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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都是他以前的东西,六年前的。
皮夹克他记得,那年在南岗一个外贸服装店买的,花了一千多,当时算很贵的。
牛仔裤是徐红梅陪他去秋林公司挑的,她说这条显腿长。
工装皮鞋是跑绥芬河带回来的,牛皮底,结实得很,穿了两年鞋底都没磨平。
“姐,我衣服你还留着呢。”
“都好衣服,没舍得扔。”徐红梅靠在门框上,抱着胳膊看他,“快穿上滚蛋吧。”
王阎抓起秋衣套上,秋裤蹬上,牛仔裤一提,裤腰松了一圈。
以前卡得严丝合缝,现在得系紧裤腰带了。
皮夹克往身上一披,没拉拉链。
脚塞进工装皮鞋里,跺了跺。
合脚。
还是那个感觉,还是那个味道。
就是人瘦了,衣服晃荡了。
但架不住他骨架大,一米八八的个子,宽肩窄腰长腿,皮夹克撑在肩膀上棱角分明。
站在那一整,跟半个月前蜷在网吧角落那个邋遢的流浪汉判若两人。
徐红梅打量着他,嘴角翘了翘。
“走吧。”她拍了他后背一巴掌。
邦邦硬。
跟以前一样。
王阎顾不上多说,***都没要,冲着门口就走。
“姐,我走了啊。”
“小阎。”
徐红梅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。
他回头。
她站在走廊尽头,壁灯的光打在她侧脸上,围裙还系着,碎发贴在额角,一只手搭在门框上。
“趁姐还没太老,想了就过来。吃饭也来咱家吃。”
王阎怔在那。
张了张嘴,说不出什么漂亮话。
闷闷地应了一声:“嗯。”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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